当危机来临时,企业该如何通过网络公关“打怪升级”?

2021-07-22上一篇 : |下一篇 :

众所周知,在今年一档很火的综艺真人秀节目——《我和我的经纪人》中,杨天真可实实在在的火了一把。

而说到杨天真,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其“强悍”的公关能力。就拿张雨绮来说,要知道张雨绮可以说是一个负面新闻不断的人,但纵使是这样也依然还有很多人喜欢她,关键就在于在其背后杨天真为其所设立的“敢爱敢恨”的“大女人”人设已深入人心,因“人设”即如“形象。”

明星尚且如此,回归到企业的发展亦不例外,尤其是在当下互联网经济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,一个企业的形象好坏可谓是在绝大程度上决定了它的生存与发展的。而企业形象的维护或是设立,在很大一定程度上依靠的正是公关工作。那么今天,我们就为大家来科普下公关在互联网时代的化身之一——“网络危机公关”。

网络危机公关,简而言之就是一种在危机来临时借因特网发展之势为生长点,利用互联网的高科技手段,以传统的公关理论为基础,并从公关业与网络特征来方面出发,集合众多网络传播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,维护形象的新型公关方式。

而关于网络危机公关在现实中的具体操作,此处我们可以将其总结为“三大法则”:

法则一:积极主动的处理方式,因任何危机沟通的原则都是积极主动、透明并负责任的。具体施行步骤即承认事件,承担责任,并道歉。

法则二:承担责任,切勿企图掩盖公关危机,这样做反而起不到正能量的作用,还会让利益更加损失。

法则三:永远走在故事的前面,正所谓“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”,我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,需要有“未雨绸缪”的思维以及长远的打算,方不至于在危机突然来临时“翻船”。

接着,为避免在进行公关工作时“触礁”,我们再来梳理下网络公关处理中的一些禁忌行为:

首先是态度上的“不以为然,置之不理”。有些时候危机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“当事人”不以为然、置之不理的顽劣态度,它对于危机的化解非但毫无作用,反而会激怒公众,使危机进一步恶化,甚至达到“四面楚歌”的境地。

其次是“争锋相对”的处理方式。企业面对危机时假若采取争锋相对的处理方式,很大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。即使最后赢得了“官司”,但也留给了公众不好的印象,这其实是对于企业形象的一种损坏,可以说是一种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”的激进处理方式,极不可取。

相反,“敷衍搪塞,推诿扯皮”的无赖式处理方式也是不可取的。企业在面对危机时,若没有采取认真对待的态度,反而是仅限于做做表面工作以应付了事,甚至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。对内不采取自查措施,对外敷衍搪塞,犹如当初的滴滴“顺风车事件”一样。纵然可侥幸蒙混过关,也是直接损坏了自身形象,丢失了公信力。

最后,“歪曲事实,混淆视听”的处理方式则是避忌中的大忌。正所谓“欲盖弥彰”,危机发生时,企业若想尽办法故意改变事故的原本面貌,企图以假象或谎言去混淆视听,达到掩盖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的目的。最后往往会事与愿违,毕竟纸是终究包不住火的,公众一旦了解到事情的真相,对企业的信任度便会顷刻崩塌,反而会把企业带进更加危急的境地中去。